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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課規範

• 進出校園請攜帶學員證,以備查核身分,維護校園安全。

• 講師與學員準時上、下課,落實簽到、點名。

• 請愛惜公物,共同維護教室、校園公共空間整潔。

• 上課時,請注意服裝儀容,以維護個人及學校形象。

• 上課時,請關閉手機或轉靜音震動,以免影響上課品質。

• 上課時,請勿攜伴「非本班學員、嬰幼兒童、寵物動物」,避免影響上課秩序及其他學員權益。

   *導盲犬講師授課需求申請除外。

• 課間休息,請輕聲細語,維持校園寧靜。

• 下課後,請關閉教室電器設備電源,歸還借用器材,勿長時間逗留教室。

• 班級借用器材設備若有損壞、遺失,使用班級需照價賠償。

• 配合學校行事曆,積極參與校方活動。(如期末成果展、課程博覽會、招生文宣、志工學習等)

• 本校屬教育學習場所,校內禁止推銷營利相關行為。

• 請假制度說明

  請假方式:向班代、副班代或來電社大辦公室請假。不論事由,均登記為請假缺課。

  缺課次數限制:全學期18週,缺課次數超過1/3:7次以上(含7次),即不授予學分證明。

• 學員證遺失補發,請至社大辦公室申請,並繳交證件照1張,工本費100元;證件套損毀換新,需繳交

   成本費15元(名牌套5元,掛繩10元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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